“我不认字啊,天宝哥,你给瞅瞅。”程寰把纸条递了过去。
天宝小时候跟着他爷爷认过两年字,勉强算半个扫盲班出来的,他眯着眼睛,凑到光亮处,一字一顿地念了出来:“今晚……十点,村西头……小河沟柳树底下……我等你。”
念完,天宝一拍大腿,咧开厚嘴唇乐了,压低声音打趣道:“行啊寰子!你这是走桃花运了!这城里来的知青细皮嫩肉的,指定是上午在卫生所,躲在帘子后头瞧见你裆里那根大棒槌了!人家这是馋你的身子,晚上脱光了在河边等你过去干他呢!”
程寰听着天宝的浑话,不但没有半点兴奋,反而苦着一张脸,后背直冒冷汗。
去干他?拿什么干?
程寰太清楚自己的底细了,他现在双腿发软,肚子饿得咕咕叫,连站直了都费劲,身体虚得像个纸糊的灯笼。
最要命的是,他根本不知道自己那根老二现在到底是个什么状况!
早上那是因为红头蚂蚁的毒素和王大夫的催情药混在一起,才让那玩意儿暴涨到二十厘米,粗得像擀面杖,现在毒气被天宝吸出来了,这万一晚上赴了约,裤子一脱,那活儿又缩回了原来那可怜巴巴的八厘米,软得像条死泥鳅,那他程寰的脸还要不要了?
林清白要是看见个缩水的小肉虫,还不得当场笑掉大牙,把这事儿宣扬得全村都知道!
不行,打死也不能去!去了多丢人!
“我不去!”程寰把纸条揉成一团,顺手塞进口袋里,有些烦躁地抓了抓头发,“我今天累得骨头都快散架了,连饭都没吃饱,哪有那个精力去伺候他,再说了,我这身板……去了也是丢人现眼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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